時間:2012-07-12
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煤礦班組安全建設,充分發揮煤礦班組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的作用,提高煤礦現場管理水平,促進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,近日,國家安全監管總局、國家煤礦安監局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并印發了《煤礦班組安全建設規定(試行)》,該《規定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。
《規定》要求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企業、礦井、區隊到班組的班組安全建設體系,把班組安全建設作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的重要環節,明確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,制定班組建設總體規劃、目標和保障措施。煤礦(井)是班組安全建設的責任主體,要圍繞班組安全建設建立各項制度,落實建設資金和各項保障措施,保證職工福利補貼,完善職工收入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機制。
《規定》主要從組織建設、班組長管理、現場安全管理、班組安全培訓、班組安全文化建設、表彰獎勵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。